通知公告
河北大学实验室疫情防控方案

为了做好开学后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我校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各实验室参照执行。

一、启用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

2、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配备洗手液、消毒剂、手消、消毒湿巾等防疫物资。

3、对实验室内的危险源等进行仔细检查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

4、对长期未用的仪器进行开机前的检验和维护,确保安全开机。

二、实验室过程中的工作

1、实验室严格按照规范使用

2、实验人员防护工作出入实验室规范洗手或使用手消;实验过程中人员减少交谈。

3、实验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工作。保持实验室通风换气每日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实验室进行规范消毒,包括实验室地面、实验台面、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等。

4、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实验中如出现人员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终止实验,采取防护措施,第一时间做好上报工作,按照学校防控规定立即处置。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6-2019  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技术支持:遨游网络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 电话:0312-5929009 邮箱:wangchunzheng@126.com 网址:http://mcmd.hb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