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队伍建设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队伍建设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1.为加强基础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促进实验室青年科研人才的迅速成长,帮助其在国际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及为其申请各类高级别科学基金项目打下良好的前期基础,特设立本基金。

2.基金申请人为实验室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国外工作的教师在回本实验室工作前可申请本基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本基金每年申请一次。申请者应填写《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队伍建设基金申请书》,向评审人清楚说明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基金资助人选最后经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

4.每名基金资助人选的研究经费为12万元。

5.被资助人在申请获得批准后,一般应在两年之内完成基金所规定的工作目标。未完成工作目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本基金。

6.基金的规定工作目标为被资助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2篇被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为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7.基金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和实验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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